
答: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的解除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并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诉讼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答:目前,深圳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6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参照执行,该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答: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地址是: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负责对本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生活照料。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针对重点个案组织开展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推进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供心理辅导、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修正)》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据此,各组织和个人如发现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可拨打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转7,该热线24小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