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长遇到家庭教育难题,可以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服务热线等求助;也可以关注婚姻登记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有固定的住所。可见,住所是社会团体的主要办公场所,属于社会团体的法定登记事项,不同社会团体不得将同一住所作为法人登记事项。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非营利法人,须在其业务范围和宗旨范围内开展活动。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属于经营性行为,不能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
答:2026年,我市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散居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9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养育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