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但并未对担任其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同一人已经担任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的,不得再担任其他任何组织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其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未作出限制。
答:根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在深成立的社会团体的组织名称应由“深圳市+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答:收养登记机关自收到完整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答:按照《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第七条规定,广东金融监管局协调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提供银行个人账户的余额信息、基金购买信息和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信息;个人持有证券信息则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查询。这些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了民政部门能够全面核查申请家庭的金融资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