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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第十一条规定,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少儿学生参保人

  1.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少年儿童;

  3.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者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4.在本市居住未在园在校且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学龄前(7周岁以下)儿童,其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我市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为深圳户籍居民。

  (二)成年居民参保人

  1.年满18周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

  2.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2026-10-16
如何识别非法社会组织?

  答: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民政部令第77号)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前款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这里的“未经登记”,指既未在境内合法登记,如登记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也未在境外进行登记。

2026-10-16
社会团体活动区域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在所登记的活动地域范围内开展活动。

2026-10-16
夫妻双方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婚,是否可以单方到民政部门提出解除收养关系?

  答:不可以。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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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第十一条规定,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少儿学生参保人

  1.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少年儿童;

  3.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者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4.在本市居住未在园在校且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学龄前(7周岁以下)儿童,其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我市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为深圳户籍居民。

  (二)成年居民参保人

  1.年满18周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

  2.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2026-10-16
如何识别非法社会组织?

  答: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民政部令第77号)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前款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这里的“未经登记”,指既未在境内合法登记,如登记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也未在境外进行登记。

2026-10-16
社会团体活动区域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在所登记的活动地域范围内开展活动。

2026-10-16
夫妻双方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婚,是否可以单方到民政部门提出解除收养关系?

  答:不可以。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02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