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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下列95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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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及广东省民政厅通知要求,我局即日起暂停办理基金会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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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动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高质量发展,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圳市民政局定于9月至10月期间对相关市级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实地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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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结合我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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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有关要求,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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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社会组织自愿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审核推荐、登记管理机关集体研究,拟推荐下列8家社会组织参加“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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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评选表彰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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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动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现就做好市级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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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切实满足和保障评估工作需要,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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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以来,我局启动了2022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遴选工作。通过路演和现场考察,经评审研究,确定了2022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名单。 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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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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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遴选路演的通知》和《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第一轮遴选评审方案》有关要求,经遴选评审,下列40家社会组织入围现场考察名单(详见附件)。 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名单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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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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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 今年以来,因疫情影响,我市社会组织部分业务活动不能正常开展。为顺利完成市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工作,保证各单位有充分的填报时间,经研究决定,将市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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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遴选工作安排,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定于2022年5月下旬举办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遴选路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演时间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