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明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由于各社会团体的届别时间不完全相同,因此,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年限要符合各社会团体章程的有关规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未对法定代表人任职年限作专门规定,但由于法定代表人是由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因此,其任职年限需符合前述负责人任职年限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根据上述规定,社会服务机构都属于捐助法人,出资人对社会服务机构的出资均属于捐赠。
答: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填写《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对确有困难无法提出补贴申请的儿童,相关组织和个人可以代为申请,但应当履行相应委托代办手续。如需通过“跨省通办”程序办理的,可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户籍地负责审核办理。
答: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人员可按月领取生活扶助金,还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相应职能部门申请享受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养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