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社会组织为非营利法人,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分配所取得利润和剩余财产。也就是说,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内的社会组织,其资产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能取得经济回报、也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因此出资份额是不可转让的。
答:经办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点击“在线办理”并提交换证申请。具体材料可在“申请材料”一栏中下载查看相应模板和样例。待收到预审通过的短信后,经办人携带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以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领证窗口,换领新证。
答: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地址是: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负责对本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生活照料。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针对重点个案组织开展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推进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供心理辅导、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答:(1)拒绝配合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及其相关人员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经济状况的家庭;
(2)拒绝提供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或提供虚假、不完整的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致使无法对其经济状况依法进行全面信息核对的家庭;
(3)自费在高收费的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就读的家庭,自费在境外留学的家庭;
(4)人均收入或财产超过规定标准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