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民函〔2019〕97号
根据《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罗委函〔2015〕20号)和《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暂行办法》(罗民〔2017〕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罗湖区民政局正式启动2019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内容、评选流程、评选标准、报名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
二、评选原则
(一)实事求是。评选工作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坚持证据为本的视角,严谨、真实地呈现评选过程和结果;实事求是是对参评组织或项目的要求,也是对评选工作的要求。
(二)客观中立。评选工作应保持客观、中立的视角,尊重每个组织或项目的独特性,保证评选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以评促建。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依法合规、专款专用、择优支持、注重绩效的评选要求,注重评选过程的沟通与促动。
三、评选内容
根据《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暂行办法》的要求,2019年罗湖区社会组织系列评选奖项如下:
(一)奖励类评选
1.“重点培育社会组织”10家,在罗湖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慈善救助、养老助残、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环境保护、青少年关怀、文化娱乐、科学技术等十类社会组织每类一家(不重复扶持在罗湖区2017年、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重点培育社会组织”的机构);
2.“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10家,罗湖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1年以上并且持续开展业务,2018年业务成果突出,获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广泛认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社会组织(不含教育培训类组织);
3.“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10个:由社会组织自主策划实施的,主要实施地和受益人群在罗湖辖区,2018年内完成或2018年内实施期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服务项目,项目设计兼具专业性、创新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并具有传播推广意义(不重复扶持在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中被评为 “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的项目)。
(二)认定类评选
1.“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2018年参加罗湖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4A、5A等级的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2018年其自主研究成果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的社会组织;
3.“区级社会组织党建扶持”,罗湖区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建立党组织的给予5000元党建专项经费扶持(自建立党组织以来未被扶持过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均可申请)。
四、评选对象范围
(一)奖励类评选,由社会组织自主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在罗湖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在各街道办事处备案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报所有奖励类评选;在罗湖区外登记的境内社会组织,在罗湖区开展服务且服务惠及罗湖辖区居民仅可申报“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奖;
2.申报“重点培育社会组织”、“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两项组织类奖励时,社会组织须择其一进行申报;其中申报“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需登记成立满1年。
(二)认定类评选,由社会组织自主申报。评选对象仅面向在罗湖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2018年参加罗湖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首次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可申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不设名额限制;
2.2018年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自主研究成果奖项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奖励,不设名额限制;
3.区级社会组织党建扶持,自设立以来未被扶持过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均可申请,不设名额限制。
(参与评选申报的组织登记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须在最终结果公示前完成变更,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评选程序与进度
(一)评选申报阶段(即日起至9月26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根据本通知的参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要求准备参评资料,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19年9月26日18时前提交至评选工作邮箱(lh_mzshzz@szlh.gov.cn)。
(二)符合性审查阶段(2019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
承办机构对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评选范围的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阶段(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承办机构组织参评机构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由专家评审团对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指标打分,产生评选结果,同时接受参评主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
(四)验证性考察阶段(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
承办机构组织实地考察小组,实地走访评选出来的社会组织及项目,了解实际运营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对其评价情况。
(五)评选结果公示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9日)
认定类及奖励类结果经罗湖区民政局审定后,将通过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被投诉机构的参评资格,该奖项空缺的名额根据评选结果排名递补。
(六)评选奖励及表彰
根据《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审定后的获奖单位将获得相应奖励及表彰,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重点培育社会组织”(十类):每家组织可获2万元扶持经费;
2.“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每家组织奖励2万元;
3.“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
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首次被评定为5A等级的社会组织奖励3万元;首次被评定为4A等级的社会组织奖励2万元;首次被评定为3A等级的社会组织奖励1万元;
5.“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奖励:研究成果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的,经认定,每个成果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
6.“社会组织党建扶持”:罗湖区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建立党组织当年给予5000元党建专项经费扶持。
六、评选标准
(一)奖励类评选标准
1.重点培育社会组织(十类)
(1)组织治理。主要考察组织法人治理及合规管理情况;重点考察组织制度机制、管理结构、财务管理规范性、信息披露情况等。
(2)发展潜力。考察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组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了解组织关注和关切的社会发展议题,考察其对该社会议题、受益群体的全面把握情况,以及其计划或者已经采取的回应策略等。
(3)组织能力。考察组织运营管理及业务能力,重点考察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决策沟通机制、项目管理机制等,以及人力资源配置及能力水平情况以及资源整合能力。
(4)服务成果。根据不同组织类型进行分类考察,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了解其开展服务项目情况,社团类了解其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等情况,重点了解服务模式、服务成效以及利益相关方评价等。
2.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
(1)规范治理。主要考察组织法人治理及合规管理情况;重点关注组织制度机制建设、管理结构、财务管理规范性、信息披露情况等。
(2)发展能力。考察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了解创始人的责任,了解组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深入了解组织关注和关切的社会发展议题,及其计划或者已经采取的回应策略等。
(3)服务成果。主要考察组织的服务能力及效果,考察专业工作团队的专业水平及业务开发与拓展能力;考察品牌项目,有针对性且有效地回应社会议题或服务需求情况;考察服务模式、理念创新与发展情况。
(4)社会影响。考察社会组织动员与社会资源整合情况;考察组织工作对受益人群、行业或领域发展以及社会建设的贡献情况;考察组织的社会知名度及美誉度。
3.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
(1)服务规范性。主要考察项目设计及运作的规范性,基于项目逻辑模型与变革理论等方法,考察项目服务设计的规范性;基于服务档案及自评或评估报告,考察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的规范性。重点了解项目信息管理、信息披露与财务管理的落实情况。
(2)服务有效性。主要考察项目有效回应社会议题及受益人群发展需求情况,考察项目已经形成的服务成效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正向反馈,重点了解项目受益人群的反馈。
(3)服务创新性。创新性主要考察项目解决新的社会议题或者回应受益人群的新需求,或者项目运用新的方法或机制回应已有需求情况;同时考察项目服务模式、运作机制的可持续性;考察项目可复制、可推广的能力。
(4)服务影响力。主要考察项目公共传播及公共关系管理情况,考察项目在大众传媒传播情况,以及社会知晓度与利益相关方的美誉度评价情况。
(二)认定类评选标准
1.“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主要依据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确定。
2.“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主要依据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奖项或研究成果证书等佐证材料确定。
3.“区级社会组织党建扶持”主要根据申请组织的党组织成立批复文件、党建活动和未来发展计划相关资料确定。
七、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自愿自主按要求提出申报申请,并根据申报资料清单要求准备佐证资料,申报表及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确认申报的社会组织请于2019年9月26日18时前将申报表(扫描件)及申报资料(电子版)提交至评选工作邮箱(lh_mzshzz@szlh.gov.cn)。
申报咨询电话:0755-25469771(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 李永明)
监督电话:0755-82340820(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严易秋)
附件:1.2019年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申报表
2.2019年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申报材料清单
罗湖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