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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章程的修改,要经理事会民主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后,方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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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同一行业或者为促进相关领域发展的企业法人、机构或者自然人,形成共同利益诉求、促进行为规范、实现共同发展的社会团体,拥护社会团体章程,自愿申请并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社会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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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出资者、行政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责进行民主决策。理事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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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1.第一届理事由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2.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3.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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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指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这4个职务。会长、副会长都是先选上理事,随后从理事中产生的。 如果社团设置了常务理事会(一般是50名理事以上才设置常务理事会),那会长和副会长也应该是从常务理事中产生的,也就是说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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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由上一届监事或监事会负责监督,无监事的由理事会推举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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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按时换届。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后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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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被责令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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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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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有违反《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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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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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符合注销条件,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仍继续开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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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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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受的税收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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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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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受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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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受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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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团的副会长可以担任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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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应当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所以分支机构收取的关爱资金可以直接打到社会团体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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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团体合作举办经济实体,应当经理事会研究讨论后提请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经营范围应当与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 社会团体应当在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与所举办经济实体分开,不得利用所举办经济实体向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