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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0 18:49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大中小打印
答: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受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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