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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捐助中心零星修缮工程批量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0 18:0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3家机构负责我中心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深圳市捐助中心零星修缮工程

  2.招标范围:市捐助中心零星修缮范围为中心后勤管理专项,其他项目除外。

  3.工程承包方式:按实结算。按业主需求完成零星修缮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项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乾丰三路52号

  四、项目预算:年度预算上限20万元

  五、项目服务时限: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止。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七、投标文件(一式5份,密封)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八、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九、合同内容

  合同条款、合同格式详见我市相关政府部门的格式文本。承诺书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中标人因故不能履行承诺,则视为违约,建设单位可立即终止合同关系。

  十、投标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12月27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市捐助中心307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2485908。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办公楼4楼会议室

  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十二、评标方法和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方法采用抽签法。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深圳民政在线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附件:承诺书

  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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