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创建深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规范深圳民政服务机构集体饭堂食品安全建设、运营,进一步加强集体饭堂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保障服务对象食有所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124号)、《深圳市食品安全战略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集体饭堂食品安全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深民函〔2018〕927号)和《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民〔2019〕23号)等要求,我局将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检查指导消C级升B或A级提升工作。(我市涉及餐食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升的民政服务机构为132家,其中 B级42家,C级22家、未评级68家)。为做好相关工作,将委托专业机构承接该项目。现对“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检查指导提升”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作目的
(一)通过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集体饭堂食品安全现状,掌握相关准确基础数据;
(二)有效推进深圳民政服务机构集体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检查指导消C级升B或A级提升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指导B级的升A级,辅导C级的升B级,协助未评级的参加评级,完成检查指导分析工作报告。
四、工作对象
我市民政服务机构饭堂132家。
五、工作职责
承办单位及职责:一是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每间饭堂不少于两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二是对所有饭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三是编制调查表及工作计划,每周向主办单位汇报项目完成的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四是项目完成后撰写分析工作报告。
六、工作内容
(一)饭堂实际经营情况及食品安全现状基础数据,主要包括:饭堂的运营模式及相关资质、人员配置、供餐能力、量化评级情况、管理制度、流程布局、设施设备、索证索票以及“明厨亮灶”等方面的内容。
(二)评估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升消C级升B或A级所需要的改造需求、改造费用、改造时限等。并提供相关出整改意见书。
七、工作方式
现场实地检查指导。
八、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周期:签定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38.3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中标人应与深圳市民政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四)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九、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十、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单(原件需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原件);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10月23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5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5832119。
十二、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十三、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表
3.深圳市民政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检查指导提升改造评估费用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