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以及《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共有693家市级社会组织符合编入推荐目录要求,拟编入2019年度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现将推荐目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目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
联系电话:0755-82485930
传真:0755-25832182
附件:2019年度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