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具体可接收的社会捐赠款物范围和要求市民可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首页—便民信息—市核对中心—接收社会捐赠款物范围查询。
可接受的款物类别具体为:食品类、饮品类、电器类、衣物类、床上用品类、生活用品类、学习用品类、体育用品类、照明类、玩具类、救灾物资类、其他类(除食品饮品类需保质期需6个月以上、符合卫生质检标准、旧电脑需检测适用性、图书、课桌椅需八成新以上的,其他均需为全新),具体可拨打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深圳市社会捐赠中心、深圳市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捐赠业务咨询电话:0755-26629155(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大厅)、25831639(鹏城慈善创益空间)。
答: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报表中月报、季报、年报中的时点指标统计截止期为报告期末最后一天,时期指标统计期为1月1日至报告期末。1月、2月、4月、5月、7月、8月、11月为月报,3月、6月、9月、12月为季报,10月按照季报内容统计。年报调查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答:(一)市本级项目审批程序:
1.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管理部门受理申请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2.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新增项目或重大调整的延续性项目进行项目评审;
3.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福彩公益金项目库,并汇总编制福彩公益金收支预算;
4.项目单位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项目库录入申报;
5.市民政部门编制福彩公益金收支预算方案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6.市财政局批复福彩公益金收支预算,下达资金指标。
(二)区级项目审批程序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确定。区级福彩公益金由市财政部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各区,区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办理支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长遇到家庭教育难题,可以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服务热线等求助;也可以关注婚姻登记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