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无偿捐赠款物,想知道哪些物资可以捐赠,有没有具体的接收范围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6-09-1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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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可接收的社会捐赠款物范围和要求市民可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首页—便民信息—市核对中心—接收社会捐赠款物范围查询。
可接受的款物类别具体为:食品类、饮品类、电器类、衣物类、床上用品类、生活用品类、学习用品类、体育用品类、照明类、玩具类、救灾物资类、其他类(除食品饮品类需保质期需6个月以上、符合卫生质检标准、旧电脑需检测适用性、图书、课桌椅需八成新以上的,其他均需为全新),具体可拨打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深圳市社会捐赠中心、深圳市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捐赠业务咨询电话:0755-26629155(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大厅)、25831639(鹏城慈善创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