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403006729713950)、深圳市数字电视产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403005026910408)存在以下问题:
在2017年未按《关于填报2016年度深圳市市级行业协会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在2018年未按《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17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在2019年未按《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18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在2020年未按《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连续超过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以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行业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建议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的规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行业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建议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及《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行业协会)第(6)项, 2021年9月7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深圳市数字电视产业协会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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