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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09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大中小打印
经查,深圳市大芬画院存在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日前,深圳市民政局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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