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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限期停止活动三个月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6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登记号:01222)存在以下问题:1.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未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章程》规定开展活动;2.未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收入和支出不规范;3.变相私分协会财产,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的规定,2016年7月6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民罚字〔2016〕第003号),给予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限期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和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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