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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责令深圳市西安交通大学校友会限期改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31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调查,深圳市西安交通大学校友会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照章程开展活动;2、未设置专职工作人员;3、未建立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未按照规定建账,未提交财务原始账册及凭证。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深圳市民政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深民责改字〔2016〕第152号),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要求2016年10月30日前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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