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责令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限期改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3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大中小打印
经调查,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存在以下问题: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建账不健全,财务收支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深圳市民政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深民责改字〔2016〕第154号),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要求2016年12月15日前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