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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社区基金会警告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31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社区基金会(登记号: 0112) 存在连续2年以上未年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2017年7月31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民罚字〔2017〕第030号),给予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社区基金会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前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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