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外国语言学会等16家社会组织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大中小打印
经查,深圳市外国语言学会等16家社会组织(详见附件)存在累计两年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18年5月14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深圳市外国语言学会等16家社会组织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的16家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5月14日
附件: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的16家社会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