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下列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1.何新兰,女,1968年5月出生,群众,深圳市德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主任,拟任深圳市德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何东苑,女,1985年2月出生,群众,深圳市弘一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拟任深圳市德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副理事长。
3.王宏衍,男,1984年5月出生,群众,深圳市弘一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拟任深圳市德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副理事长。
4.何新添,男,1962年9月出生,群众,深圳市德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秘书长,拟任深圳市德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秘书长。
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对上述负责人人选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25831700;
电子邮箱:dangjc@mzj.sz.gov.cn;
通讯地址: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21室。
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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