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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与年度工作报告申请指南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2-08 17:36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需参加年度报告。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方式为网上报送。

  市级社会组织应当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市民政局窗口填报并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期结束后,系统将关闭。逾期提交年度报告的,登记管理机关将在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当年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向市民政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时应当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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