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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直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是否违法?

发布时间:2020-11-10 15:01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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