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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的举办单位是否对民非企业具有连带责任,还有理事长变更的程序是什么?需要做财务审计报告吗?

发布时间:2019-01-16 10:1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1.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之后就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2.理事长变更,需要内部开理事会履行程序;涉及理事长是否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如果同时是法定代表人,就需要做离任审计报告,需要报登记处审批;理事长如果不是,就不用做离任审计报告,选举结果报管理处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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