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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址有变化,要重新提交材料吗?

发布时间:2024-03-08 11:57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需要。请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业务申请。待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再将纸质材料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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