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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08 12:0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表》、《理事会会议纪要》、《银行销户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通知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民政部门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等。此外,您还需要将剩余资产需捐赠给性质、宗旨相似的社会组织,在市级报纸上刊登关于本单位注销的相关登报内容。具体业务办理材料请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业务查看具体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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