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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汉字吗?

发布时间:2023-02-27 18: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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