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前预约吗?
答: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实行线上预约和现场办理,市民可以通过深圳市民政局官网“民政在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等平台预约婚姻登记,如遇预约系统已满号,可以前往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现场办理婚姻登记。
问: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答:婚姻当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在受理法院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原婚姻登记机关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问:内地居民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答: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可以替代户口簿。男女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需另提交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问:内地居民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答: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当事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可以替代户口簿。男女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需另提交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问:当事人遗失、损毁了结婚证或离婚证,可以在哪申请补领?
答:当事人遗失或损毁了结婚证或离婚证,首先可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其次可以在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时须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如有疑问,请咨询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