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新办证申请、到期换证、残损换新、资料更新、挂失补办、迁移、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注销
新办证申请:申请人为广东户籍自然人,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到期换证: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持证残疾人在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前9个月内可向批准残联免费申请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
残损换新: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
资料更新: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
挂失补办: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办。
迁移: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在前次鉴定满1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如1年内确因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评定,需提供病例、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销: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
(1)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
(2)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
(3)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失踪、死亡残疾人,批准残联应注销其残疾人证;
(4)残疾人户口迁移超过1年仍未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批准残联经核实后可注销该残疾人证;
(5)超过换证期限1年,残联正式通知后,仍拒绝换领的,残疾人证可予以注销。
0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0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具有广东省户籍,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0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05、失业登记
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持证残疾人。
0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申请人为广东省户籍自然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办理材料
需自备材料
0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
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02、死亡证明
死亡注销时需提供
可免交材料
01、残疾人证(人像页)
02、广东省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类别/等级变更、资料更新、迁移、注销)
03、银行账号及复印件或社保卡账号及复印件
04、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05、监护人证明材料
06、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承诺书
07、广东省居住证
非本区户籍人员提供
08、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09、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新办证、到期换证、残损换新、挂失补办)
10、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11、残疾人照片
12、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参保登记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含APP)、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进行申请办理;
(2)受理:工作人员根据办理标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符合,受理通过,若不符合,则受理不通过;
(3)审核:根据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申请数据流转到对应业务办理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审核;
(4)办结:审批进度及结果反馈到申办端平台供申请人查询。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前往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办事大厅办理,大厅提供引导办、帮办代办,提交办理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根据办理标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符合,受理通过,若不符合,则受理不通过;
(3)审核:根据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申请数据流转到对应业务办理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审核;
(4)办结:审批进度及结果反馈到申办端平台供申请人查询。
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流程图
来源:广东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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