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之窗 > 慈善事业 > 便民信息

接收社会捐赠款物范围

发布时间:2024-11-12 11:27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序号物资类别要求备注
1食品类保质期需6个月以上、符合卫生质检标准
2饮品类保质期需6个月以上、符合卫生质检标准
3电器类全新;旧电脑需检测适用
4衣物类全新
5床上用品类全新
6生活用品类全新
7学习用品类全新
8体育用品类全新
9照明类全新
10玩具类全新
11救灾物资全新
12其他类图书、课桌椅等
13资金人民币、港币、外币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