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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8项措施全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22-09-23 17:4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制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优化救助服务、强化保障和监督等兜底保障措施,持续增强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托起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

  一是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兜住底”。深圳市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多种社会救助方式,并按照不低于500元/人的标准为全市8月在册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截至目前,一次性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市共发放约416万元。同时,从严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每季度抽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确保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二是拓宽救助范围实现“兜好底”。今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拓宽各类救助对象范围,强化临时救助急难帮扶功能。在救助范围方面,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在救助金额方面,被救助家庭救助金累计一年内最高可达到36个月低保标准。针对特殊情况,可通过“一事一议”进一步提升救助金额。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747人次,其中急难型临时救助140人次,支出型临时救助607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约256万元。

  三是提升精准帮扶确保“兜准底”。今年以来,深圳市本土疫情频发,为保证救助措施及时、精准,深圳市民政局畅通救助信息渠道,优化简化社会救助程序,根据需要实施针对性救助措施。主动建立“疫情期间群众紧急求助信息处理工作群”,上下联动,及时转办属地上门核实解决,做到快速响应,高效施救。发布《关于在疫情应急处置中开展“党员服务暖万家”活动的通知》,推出“民政十条”,对患新冠肺炎的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上限提高到18个月低保标准。开展“深守护”关爱行动,提供心理援助、健康监测、资源链接、物资配送等救助服务。同时,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跟进实施救助帮扶。今年以来,累计发现疑似线索897条,重点关注因疫情失业人员、毕业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主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逐户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加强主动发现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

  下一步,深圳市民政局将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不同特殊困难群众分类、精准、综合施策,确保为困难群众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持续提升困难群众的服务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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