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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Q&A—参与品牌产品方

发布时间:2024-10-21 11:4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1.问:产品销售企业可以代替产品生产企业申报品牌产品吗?

  答:产品必须由拥有自主品牌的生产企业报名,深圳市民政局将在评审后形成《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资助品牌产品清单》(以下简称《品牌产品清单》),进入《品牌产品清单》后,销售企业才可以进行销售。所以,如果销售企业有想销售的产品,可以联系产品生产企业并请其申报。

  2.问:在确认自己的申报条件时,如何证明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答:申报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

  3.问:如何证明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如何理解“该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

  答:品牌生产企业应提供自主品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

  如果一个产品自主品牌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多家企业(主体)共有或分属于不同的企业(主体),则该产品由其中一家企业(主体)申报。

  4.问:提供了产品参考报价(建议零售价)后,该产品在后续的实际销售中是否必须按照此价格强制性售卖?

  答:深圳市民政局发布的《品牌产品清单》包含了产品的参考报价,该价格仅供参与单位和消费者参考,不具有强制性,参与单位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

  5.问:申报了本次专项活动并成功参与后,是否还可以同时申报参与深圳市商务局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活动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

  答: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可以同时参加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商务局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以旧换新活动,但同一个产品只能在一个活动中参与报销。以智能马桶为例,若某个智能马桶已申请领取深圳市民政局的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资助,则该产品不可以同时申请领取深圳市商务局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相关活动补贴。深圳市市民政局将与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立有效的核对机制,对存在多头申请报销等违规行为的销售企业,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问:我司因申请材料有误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请问还能申请复审吗?

  答:可以。评审委员在审核不通过时将列明未通过的原因,申报主体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7.问:我司已成功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审核,但是在近期市民政局公告的《品牌产品清单》中并未显示我司申报成功的品牌产品,这是什么原因?

  答:在本次专项活动中,深圳市民政局将对申报的品牌产品进行滚动评审,评审通过后参与单位即可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该产品并进行销售。深圳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公告新增的品牌产品清单,贵司可通过“深圳民政”微信公众号、“深圳民政在线”网站等渠道关注最新消息。

  8.问:本次参与品牌产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且要求产品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交货,为什么这两个时间都早于专项活动结束的时间?

  答:本次专项活动采用先消费后报销的补贴方式,消费者购买产品后涉及验收、基层部门上门核验、报销审批等环节,为确保资助资金在2024年12月31日前转入申请人颐年卡账户,相关申报截止时间和产品交货时间均需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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