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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7 16:4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民办〔2022〕10号

局机关各处室、市社管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圳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门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根据《202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圳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年度内组织不少于4次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其中1次为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学习贯彻各级关于法治深圳、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协调推进学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局系统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突出普法重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

  (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继续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

  (五)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使宪法精神内化为我局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广泛宣传宪法中与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婚姻家庭、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的条款和内容。

  (六)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聚焦民法典中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监护制度、婚姻家庭、收养登记、遗产管理人等条款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制度设计,向群众广泛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拓展普法渠道,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普法宣传

  (七)落实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各部门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职责和分工。抓住“关键少数”,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按照求报送典型案例,并争取入选省普法案例库。年内举办4次以上的民政业务专项普法活动,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结合行政案件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九)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模式。充分活用线上普法平台,利用深圳民政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及时有效宣传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民政工作动态、法治实践等。整合优化线下普法平台,以民政服务窗口、民政服务机构、福彩投注站、党群服务中心及居(村)委会等场所为阵地进行普法,在办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养老服务等事项过程中,加大对民政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在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中注重宣讲法律法规,告知权利义务,及时释疑解惑;定期更新维护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普法宣传栏、公告栏、led屏等线下普法平台。

  (十)推动普法工作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社区治理,进一步发挥居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村)依法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监督落实,加强社区(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自治的观念。配合开展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十一)推进社会组织行业依法治理。健全社会组织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

  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十二)加强普法交流。根据市普法办要求,参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交流推广民政系统普法经验。

  (十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司法建议书,组织相关人员出庭应诉。

  (十四)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要求,组织分管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十五)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上学习考试平台开展学法考试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参考率和优秀率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要求。

  五、制定普法规划,深化普法制度建设

  (十六)制定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研究制定我局“八五”普法规划。

  附件:1.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实施一览表

  2.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实施一览表.wps
附件2: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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