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抗击新冠肺炎 深圳民政在行动 > 防控指引

中国疾控中心提示:在家怎么做?(家庭预防篇)

发布时间:2020-02-01 18:38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中国疾控中心提示:在家怎么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之三(家庭预防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家庭场所。

  一、日常预防

  (一)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

  (二)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三)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四)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经常通风。

  (五)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六)建议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七)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

  (八)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九)准备常用物资。家庭备置体温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

  二、家庭成员出现可疑症状时的建议

  (一)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

  (二)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三)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四)患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五)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六)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消毒。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