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报
日前,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养老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规范养老服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意识。
《北京市养老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共计12条,包括诚信经营、透明度、安全管理、禁止不正当竞争、居家服务、表彰奖励、违约处理、定期评估等内容。对于养老服务经营者来说,强调要建立诚信档案,要签订服务合约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不当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单位权益等。对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来说,强调要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禁止以不正当手段从同行业其他机构获取客户资源,居家服务应着装整洁并主动出示身份证明等。公约的实施细则共计28条,承接了公约囿于体量而无法规定的内容,细化了公约已规定但不明确的内容,增加了与公约实体规则配套的程序性内容。
《北京市养老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更好地落实了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发布的《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办法》,夯实丰富了《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中有关养老机构信用状况的内容。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规定,对于一年内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对于连续三年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对于连续五年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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