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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婚俗改革需要耐心

发布时间:2019-03-22 10:3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民政部表示,今年要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具体做法是,倡导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利用农村基层组织,将婚礼流程、彩礼数额等以村民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红白理事会予以规范。

  随着民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婚嫁成本也水涨船高,近年来各地呈现的极端现象让人担忧。婚礼大操大办,彩礼动辄几十万,这类不成文的套路,对于未婚青年及其家庭构成巨大经济压力,而乡里乡亲之间礼尚往来也是有苦说不出,红白喜事礼金成为日常生活中一笔不小的开支。一些地方因婚致贫或因婚返贫已成为脱贫攻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婚俗改革显得极为必要。

  婚俗改革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领域,说它熟悉是因为婚俗就发生在我们周围,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说它陌生是对公权力而言,婚俗是民间自发生长的产物,公权力的介入非常有限且相对谨慎。对于公权力来说,探讨婚俗改革必然面临一些问题,是否要介入?若介入又该扮演何种角色?对这些问题如何取态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改革成效。

  中国社会最近三四十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口、财富的流动性增强,熟人社会的规则慢慢失效,婚俗的演变已经实质性发生,而且是以一种纯粹“野蛮生长”的态势进行。而且,婚俗是一种集体行为,废立必然带来相应的利益调整。从短期看,一旦推动简约婚礼,遏制天价彩礼,必然使得部分群体利益受损。比如天价彩礼,它显然不仅是攀比心理带来的社会现象,也可以理解成女儿履行养老责任的一种支付手段,甚至是一种转移支付———女儿出嫁获得彩礼,继而用于儿子成婚。对于彩礼制度类似的社会学分析已经很常见,虽可能是一家之言,但确实道出了背后复杂的一面。

  婚俗的上述特殊性意味着,个人发出呼吁纠正这类现象,声音必然是微弱的,公权力介入有其必要性,只是公权力部门扮演的角色更接近于倡导者和组织者,通过吸纳民众的意见获得一个最大公约数,继而以民约的方式固定下来,成为众人的行为规范。对于民众而言,这样一份民约既有政府行为的性质,在权威度上有保障,同时也保留了传统乡村规范的某些痕迹,容易获得舆论认可,因此可能是相对合适也有效率的改革方式。

  当然民约的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其效力不如法律,更多是靠舆论和道德发挥作用,实践效果因地区不同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传统社会乡绅群体在责任担当方面的表现,使之成为乡村秩序的中枢,民众将其视为榜样,如今需要类似的角色来引领新的婚俗,就此而言,公职人员带头遵守民约无疑极为必要。目前全国多地对此提出了高要求,公职人员一旦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考虑到婚俗改革任重道远,类似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强化。

  从短期看,婚俗中仪式性的部分,比如仪式简约化,在婚礼中增加公益性内容等,可能比较容易实现。至于彩礼这类根源相对复杂的现象,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过渡期。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在谈到彩礼现象时,认为彩礼“在农村地区有一定的普遍性、合理性”,但是,“天价彩礼是必须反对的,因为天价彩礼使很多农村青年娶不起媳妇,嫁不起人。”天价彩礼的社会危害性已经得到充分讨论,早已成为舆论众矢之的,将其作为婚俗改革的头等大事并不为过。但正常的彩礼以及作为日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可能都不会消失,改革过程如何取舍,既达到减轻负担的改革目的又兼顾乡村社会情感,需要更深层的研究,而在改革落地过程则需要更多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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