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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1-20 09:5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时间:2023-01-1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全省社会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力促进了我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党的建设突出、自身建设过硬、发挥作用显著的先进社会组织。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建功立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评选表彰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经推荐审核、现场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授予广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等80家社会组织“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先进社会组织的指导,对受到表彰的社会组织给予宣传报道,积极树立社会组织正面形象,发挥先进社会组织典型示范作用。

  全省各级、各领域社会组织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守正创新、诚信自律,自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名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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