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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机关清洁卫生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0-06-11 19:36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地点位于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部分楼层,其中1楼两处办公场所、3楼A、B座部分办公场所及食堂、B座1间办公室,A座13-18楼共六层,每层约20间办公室,大部分办公室内设置洗手间,办公室内地面铺有木地板,走廊地面铺设大理石,每层设有各大小会议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机关清洁卫生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视中标供应商履约评估效果确定合同期限是否续签事宜,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一年一签。

  (三)项目费用:

  1.人民币87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此价。

  2.投标报价需包含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技术津贴、工具费、材料费、五险一金、管理费、税金、食宿费、垃圾清运费及清洁用品等所有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价作为结算依据,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条款约定付款。

  二、项目内容

  (一)人员及服务场所要求

  1.清洁服务人数13人,要求年龄在22-50岁之间,从事过保洁工作一年及以上经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形象佳、素质高,为人诚实,做事踏实肯干,不怕苦,不怕脏,责任心强。

  2.在任何时候如有服务人员调整,乙方应事先提供新入人员的资料给甲方,审批通过后才可上班。

  3.中标人负责对保洁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卫生观念,不得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4.中标人提供的清洁人员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健康证。

  5.中标单位员工当值时必须统一穿着经管理方确认的制服(包括制服式样和面料),仪表端正,衣帽整洁,佩戴胸卡,工作时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服务应礼貌热情。

  6.实行岗位责任制,保洁人员应严格落实卫生清洁质量标准和清洁工具的消毒隔离制度。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制订一套适应本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包括平时卫生工作方案、清洗地毡和保养大理石地面方案)。除做好平时清洁卫生外,并配合做好特殊时期(如除四害“消杀”、消毒及爱国卫生大检查等)清洁卫生工作。

  2.上班时,要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工牌。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30-5:30,要求每天对所有办公区域、办公室内的办公设施及地面等区域进行至少二次例行保洁,并勤换洗手间、办公室、楼道分类垃圾桶装满的垃圾。每月对地板及大理石地面进行保养,并要每周做好卫生间、所有会议室、电教室、接访办、服务大厅等所有保洁区域的消毒工作。

  3.清洁人员的食宿、水电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与清洁工人自行协商解决;清洁人员用品、清洁药剂、工具配备、办公场所所有清洁用品及服装等均由中标单位提供。

  4.中标单位必须安排好清洁工人的生活基地及上班的交通工具,要求生活基地安全、卫生,符合深圳市有关安全管理健康的相关要求。

  5.建立环境卫生登记、管理及责任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环卫设施齐备;清洁区域和会议室等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积尘、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确保办公区域的容貌整洁;清洁人员每天需至少二次以上拖地面、走道、吸尘、擦台面、座椅、沙发、茶几、门窗、玻璃、墙身、地脚线、灯饰、电器开关、天花、风口、文件柜、档案柜、洗手间、立柱、告示牌、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应急灯、消防栓、防火门内侧。确保无手印、无污渍,整洁无杂物。每天收纸篓垃圾、更换垃圾袋二次以上,确保办公区域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6.定期开展除“四害”、卫生消杀及消毒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定期的防疫消杀消毒工作,在流行性传染病高发期或暴发期要严格按照采购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消杀消毒。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服务方案、方案中要详细列明所有场地、设施、用具的清洁卫生的时间、计划、清洁标准及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1.保洁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物品设备或设施损坏、劳务纠纷、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保洁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保洁人员的素质、工作状态及效果不满足采购单位需求时,中标人要及时进行整改及更换到位,由此导致更换人员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在保洁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洁行业规范的,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内外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委派现场人员必须有保洁公司的背景调查信息,无违法、违规及犯罪记录。

  5.若中标单位因承包范围内之保洁服务质量达不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有关标准而被有关部门(防疫、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业主单位处罚,其罚款涉及的全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造成采购单位身誉影响及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予赔偿,同时,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6.中标单位负责所委派保洁人员劳动人事管理,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按月足额发放薪酬、缴交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保单应报甲方备案),并负责保洁人员食宿、劳保用品、上下班交通等费用,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工伤赔付、事故处理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

  7.中标单位如因员工素质等原因未能完成工作量而自行增加的员工,增加人员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8.中标单位须承诺,为清洁服务人员按时缴纳五险一金;清洁服务人员的实收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此工资项目构成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五险一金、相关管理费、设备、材料、税费等。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执业以来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连续3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经营记录及无欠薪记录的物业及专业清洁服务公司(须提供不欠员工工资、按时购买社保等费用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5套材料均需加盖骑缝章,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简介。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清洁卫生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和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政府部门清洁卫生管理服务经验证明材料(加投标人盖公章)。

  (六)投标人执业以来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连续3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经营记录及无欠薪记录的物业及专业清洁服务公司(须提供不欠员工工资、按时购买社保等费用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七)中标单位须承诺,清洁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此工资项目构成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五险一金、相关管理费、设备、材料、税费等。(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含此项内容,格式自拟)。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0年6月18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7楼。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82485953。

  六、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1家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民政在线上公布。

  七、重要提示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无负责人签字或无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四)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瞒报材料的。

  (六)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八)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九)投标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评分表.docx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附件3:报价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