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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开展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研究课题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1 14:5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度启动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课题研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工作实际,通过课题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民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理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权限范围及幅度。

  二、项目名称

  关于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调研

  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项目内容

  项目重点研究:

  (一)结合我市民政领域行政处罚工作的现状,通过访谈、座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对我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和分析,梳理深圳市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政策和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相关人员对收集的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召开专家论证会议,为调研报告提供数据信息分析材料,同时借鉴国内部分先进城市及我市相关部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及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对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三)配合市民政局完成深圳市民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材料修订有关工作。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机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四)投标人相关领域或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五)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工作团队和工作条件情况介绍)。

  (六)项目预算清单。

  (七)投标履约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每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星期一)18:00时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结束后,本单位不再接受纸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B室。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25832681。

  八、评标方法

  我局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评标会议,以票决法方式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九、注意事项

  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报名地点,避免出现以下问题: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3.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投标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投标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