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代理机构管理,市财政委印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18〕28号),要求我局自主选择政府采购招标机构,从市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不超过3家代理机构,作为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备选代理机构。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签订《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单位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相关招标工作。包括:
1.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属于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
2.本单位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项目。
三、总体要求
(一)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支付,包括代理费用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代理费用具体标准以市财委“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为标准(详见深采购[2018]27号)。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经常性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第一年服务期限结束后是否续期合同期限,但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续期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不变。
(三)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全部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在深圳市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具体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货物、服务及工程招标代理的经营范围,且具备开展上述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3室。联系人:蔡绮琪;联系电话:25832745。
六、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项目实施方案;
7.投标单位其他相关经验文件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整套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下午14:30至15:00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下15:00。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并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
八、其他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