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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康复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6 14:2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1家机构,负责我院颐和苑2楼康复室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将电子阅览室、康复室Ⅰ、Ⅱ之间隔墙打通,共两面;

  2.电子阅览室地面平整,做玻璃隔间;

  3.康复室吸顶灯改造,重新布置电源;

  4.康复室1漏水处烟道维修以及天花修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本公司员工或法人代表,投标人需提供一年本公司社保记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无需提供社保记录,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近两年内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相同法人或相同控股股东)参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

  开标当天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5份,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无效: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报价文件;

  7.书面承诺书(就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四、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五、预算标底

  该项目预算标底13.8万元,报价高于此价无效。

  六、评选方式

  1.若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只有1-2家,采取商务谈判,进行三次报价(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以第三轮报价最低者中标;

  2.若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为3家以上(含3家),采用平均值法,以符合条件的报价平均值作为合理下限,在上限和合理下限范围内接近合理下限报价者中标。

  七、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1.报名:携带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复印件或许可经营信息查询单、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苑路与龙珠七路交汇口56号深圳市养老护理院颐康苑315综合办公室于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6: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苑路与龙珠七路交汇口56号深圳市养老护理院颐康苑315综合办公室。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开标地址:深圳市养老护理院。

  4.联系人:付浩,电话:18588472035。

  深圳市养老护理院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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