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各区民政局、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每年编制并发布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共有690家市级社会组织符合编入推荐目录要求,编入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现将目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各级政府部门在向社会组织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时,可将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作为重要参考。
附件:2019年度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