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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开展《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3 15:57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禁毒法》首次将社区戒毒法律化,为社区戒毒这一发展模式提供法律保障。禁毒社工直接影响社区戒毒工作的效果,是社区戒毒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为更好总结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推动禁毒社会工作朝着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2019年7月,我局申报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获民政部立项,

  现委托开展《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指南》项目。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8072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为实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与服务过程的程序化,进一步规范禁毒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社工专业素养、提高社工服务质量。

  (二)项目内容

  1.在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形成《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本指南包括禁毒社会工作相关的术语和定义、禁毒社会工作者分类与要求、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过程、服务评估等,

  2.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标准文本编写(修订)及相关工作,拟申报国家标准项目。

  3.配合修改、完成“服务指南”申报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四)曾经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预算清单;

  (七)投标单位和参与活动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八)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投标资料需于2019年11月20日16时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时工,0755-25831765。

  六、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对我局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二)验收要求

  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及项目总结报告。终验若需专家评审,其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三)付款方式

  我局在中标完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首期50%的付款,待完成初稿验收后拨付50%尾款。

  (四)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后1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

  2.我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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