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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9 16:59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民生微实事”项目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的资源管理,我局于2015年启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为保障信息管理平台正常运行,现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要提供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必要的系统软件支持,保障和维护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正常运行,以及提供信息安全二级等级保护防护体系保障。

  (二)至少安排一名工程跟进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能随时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及时解答应用系统运行中的各种问题,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接收服务要求工作邮件时,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0.5个小时。定期整理和编辑用户的各种使用问题和回答,发布系统使用问答。

  (三)保障信息平台安全运行,定期开展系统安全扫描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漏洞及时修复。在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出错时(如系统死机、大部分功能不正常等现象出现),在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可按要求到达现场,平均在8小时内排除故障。

  (四)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信息平台应用系统的调试、配置、恢复、备份等工作,对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优化升级,调整系统性能,能提供需求和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周期:服务期为12个月,经采购人(深圳市民政局)对项目进行评估考核后同意继续该项目的,该合同可延长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预算为68,6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相关情况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所有信息数据、工作档案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五、投标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要加盖本单位公章: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三)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其中材料(一)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二)、(三)、(四)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材料请准备一式三份,同时发一份扫描版至邮箱sqc@mzj.sz.gov.cn。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19年11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6室。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5-25831763。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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