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民政局紧紧抓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契机,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第一议题”等多种形式,全面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服务大局、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2023年,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通过集体学习研讨等方式完成《宪法》《立法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5次专题学习。
(二)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其他局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快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1.全面推进民政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经审核批准后统一对外公示。二是不断深化服务创新。上线“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等4个“秒报秒批一体化”事项和“我要补发和换发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5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申请事项办事材料中24项已关联电子证照并实现免提交。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婚姻登记预约机制,为未能网上预约的市民群众设立现场受理窗口,做好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104个政务服务事项中,100%实现网上申办,80.77%实现即来即办,91.35%实现零次跑动;36个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比例提高至90.70%。
2.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2023年深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一是完善社会救助领域的公共服务政策。出台《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将家庭财产状况和收入情况符合条件且因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收入60%的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并落实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截至2023年11月,累计3户8人纳入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范畴。二是严格落实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对30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推动全市253家行业协会商会对20072家会员企业共减免会费9824.55万元。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诉求反馈处理工作机制,组建商协会交流微信群,将商协会纳入“深i企”平台服务范围,收集全市商协会问题意见1068条,分拨闭环处理。二是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要求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2023年,对21家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3年1-11月,对查处的9家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取缔;4家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劝散。四是建立减免责清单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等变动情况和我市民政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修订、调整。五是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招标采购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规范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1.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立法。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和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等民政领域法规立法工作。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3年共制定《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深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二是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围绕法律法规立改废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通过常态化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经清理,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充分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
3.完善重要领域制度建设。一是出台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适老化改造等政策文件,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二是梳理形成市行业协会商会扶持政策清单,共107条具体扶持措施。三是出台低边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等政策文件,将因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等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将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四是出台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接收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赔偿修复款及社会各界爱心捐赠共计1421万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修订出台《深圳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二是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按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推进《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
2.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局法律顾问审查市民政局重大合同35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为流浪人员监护人、遗产管理人、公益基金会会费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6份,为行政复议、重大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应对等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法律风险。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1.抓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流程合法化、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2.依法依规行使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行政执法依据,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违法情节作为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之一进行认定。2023年1-11月,共对7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
3.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鼓励公务员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着力提升民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增强民政执法队伍新生力量。2023年市民政局执法证持证人数为36人。
(五)坚持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依法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市民政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网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3600条,依申请公开24宗。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办法》《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部门协调办法》等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及时公开并更新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服务事项、各项统计数据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聚焦问题收集,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在官网首页“政民互动”专栏新增设“局长信箱”,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留言受理率、答复率均达到100%。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期间,市民政局共收到人大建议56件、政协提案35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主办、承办、分办件收到的评价均为满意。
(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截至2023年11月30日,市民政局共接待来访群众91批10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60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我市民政系统社会稳定形势整体平稳可控,没有发生群体赴省进京集访或非正常个访事件,没有发生因民政领域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案件。
2.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市民政局涉行政复议案件2宗,1宗得到复议机关维持,1宗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023年,市民政局涉行政诉讼案件1件,局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一审法院判决市民政局胜诉。
3.开展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试点工作。设立10个调解室,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枢纽服务和行业自律功能,为社会组织矛盾调解提供新的渠道。截至目前,共有调解员73名,累计收集各类行业风险信息395条,受理矛盾纠纷111宗,涉及社会组织换届、知识产权、资金纠纷等方面,相关做法得到民政部推广。
(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面落实民政普法责任制
一是印发《深圳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二是印发《2023年深圳法治文化节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开展“民法典进社区”“宪法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全市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000余场,参与居民15万余人次。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儿童节、中华慈善日、中国慈展会、七夕节、重阳节、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生态葬公祭等时间节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慈善、婚姻登记服务、老年人福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民政领域法治宣传。四是组织局机关、社管局参与2023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抓落实的应急管理网络,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逐级签订应急管理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应急管理网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应急预警机制。成立应急管理监测预警项目专班小组,建成以深圳市民政局运行监测指挥调度中心为中间枢纽,上联市应急指挥中心,下联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的三级联动平台,实现在市应急监测管理大厅现场实时查看民政行业13家公办救助养老机构和32家墓园的监控视频图像,大力提升整体系统的智能预警研判能力,逐步实现视频防控、视频监测预警和视频指挥调度三同步,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应急预警。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加强工作合力,全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全市养老、儿童、救助、殡葬等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二是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值班备勤等工作有序,没有安全事故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对各区民政部门法治民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有待深化,民政普法创新性有待提高等问题。2024年,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全力推动我市法治民政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优化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工作制度建设
要加快立法步伐,完善局党组领导下立法工作专班机制,加快推进慈善、社会组织、殡葬等民政法规体系立法工作。加快出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领域政策文件,力争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符合深圳特点的创新举措。
(三)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市出台或修改法律法规的情况,适时修订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减免责清单,制定执法全过程工作指引,健全与市直各相关部门横向联通、与区民政部门纵向贯通的工作模式,形成协同作战合力。
(四)进一步扎实推进民政普法工作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民政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注重实践中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实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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