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爱心人士和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加快深圳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以及《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健全完善慈善表彰机制精神,褒扬慈善捐赠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定于即日起开展2022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榜单入选条件
2022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统计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捐赠行为(含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分为三个榜单,即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捐赠数据是指捐赠人进行直接捐赠的货币和实物捐赠折合金额的总和,申报时需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文件:一是有效捐赠票据,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加盖公章的银行转账凭证等;二是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三是社会组织需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并有争议的,由编制工作办公室研究议定。
(一)个人入榜条件
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常住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2022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二)企业入榜条件
登记住所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2022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含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三)社会组织入榜条件
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住所在深圳的国家级、省级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2022年度捐赠收入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四)其他入榜条件
上述捐赠人的捐赠行为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申报途径
2022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参与申报。
申报对象可通过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www.szscl.org),点击“慈善捐赠榜”栏目,根据通告指引,点击意向申报项目的在线申报链接,在网页端口进行填写。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无法进行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申报文件送达编制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2345468
官方邮箱:scf2016@126.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1007室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办公室
2022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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