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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调整户籍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 7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增百元

发布时间:2019-05-28 14:06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5月28日     广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圳拟将高龄老人津贴各档次发放标准相应上调。

  约有160名百岁老人

  据深圳市民政局统计,目前,深圳实际居住的60岁以上老人超过120万人,其中户籍老人3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6.5%,百岁老人约160名。深圳近年来不断拓展提升老年人福利保障,户籍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范围于2018年起从“80周岁以上”扩大到“7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向社区工作站申请办理津贴。根据拟订方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月发放津贴从100元~500元调整为200元~1000元,以年龄划分为4个档次标准:

  1.70周岁-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原为100元);

  2.80周岁-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原为200元);

  3.90周岁-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原为300元);

  4.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原为500元)。

  方案拟要求各区(新区)按照现有的高龄老人津贴管理流程进行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区建立无纸化申请及后续审批程序。所需资金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财政承担。深圳市民政局于2019年5月25日至2019年6月8日期间就该方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联系电话:25620354,电子邮件flc@mzj.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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