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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 连续8年提高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24-06-06 16:2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时间:2024-06-04来源:中国社会报

  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发布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低保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这是该市连续第8年提高低保标准。

  《通知》明确,调整后,深圳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73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25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45元,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97元。

  根据要求,深圳市各区(新区)将按照《通知》印发当月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名册,补发相关救助金,补发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本文由网站编辑摘自相关媒体,未经改动,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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